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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壳活性炭的使用标准和质保措施

发布时间:2013/12/18 来源:怡泉水处理

     椰壳活性炭是以椰子壳为原料,经过高温活化及特殊孔径调节工艺处理,使其具备了极大的比表面积及丰富的与室内有害气体分子大小相匹配的孔隙结构,专用于吸附甲醛、苯、氨气等对人体有害的气体及空气中的浮游细菌。同时也可活性炭还可以防臭、防潮、防腐、抗菌。同时,椰壳活性炭也能保证木地板不变样、不受潮、不发霉、不虫蛀,永远干燥清晰;适用于家庭装修、写字楼、公共场所、实木地板铺装配套等;在家中药箱里放置一小包活性炭,也能起到防潮、防高温的作用,有效的保存药品,使其不易变质。
     椰壳活性炭采用优质椰子壳为原料经特殊工艺精制而成,外形为不定形颗粒,具有机械强度高,孔隙结构发达,比表面积大,吸附速度快,吸附容量高,易于再生,经久耐用等特点。主要用于食品、饮料、药用活性炭、酒类、空气净化活性炭和高纯饮用水的除臭、去除水中重金属、除氯及液体脱色;并可广泛用于化学工业的溶剂回收和气体分离等。该产品使用寿命长,种类齐全,分别为椰壳黄金活性炭、水处理活性炭、味精专用活性炭、石化脱硫醇专用炭、锅炉原水净化活性炭、乙烯脱盐水炭、触媒载体用煤质活性炭等等,广泛应用于食品、医疗、矿山、冶金、石化、炼钢、烟草、精细化工等行业。椰壳活性炭的使用标准是什么?如何采取有效的质保措施?我们接下来和大家一一探讨。
    1、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指标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其中密度、氧化铝、盐基度、不容物、PH值等指标项目应逐批检验。若需判定每批果壳活性炭的吸附性能。
    2、生活饮用水用果壳活性炭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上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家、产品名称、类别、净质量、批号和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本标准编号。
    3、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验收。
    4、每批产品粉状应不超过200t,固体应不超过60t。
    5、按GB/T6678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
    对于桶装粉状产品,采样时应将采样器深入桶内,从上、中、下部位采样量不少于100ML。将所采样品混匀,从中取出约800ML,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密封。
    对于袋装固体产品,采样时应将采样器垂直插入到袋深的四分之三吃采样,每袋所采样品不少于100g。将所采样品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约500g,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密封。
    对于用贮罐装晕的粉状产品,应用采样器从罐的上、中、下部位采样。每个部位采样量不少于250ml将所采样品混匀,取出800ml,分装与两个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密封在密封的样品瓶上粘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保存3个月以备查。
    6、检验结果中如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的包装单元中采样核验。核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7、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办理。